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学校各项工作安排。
2.统筹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编制国有资产年报、月报等各类统计报表,组织学校国有资产的资产清查、资产核实、清查盘点、资产整治。
3.协调学校资产的调拨、转让和闲置资产的调剂使用,推动资产盘活,提高学校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水平。
4.负责学校仪器设备与家具类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低值耐用品等国有资产的归口管理。
5.负责学校仪器设备及其他货物采购全流程管理,编制新增资产配置预算。
6.统筹实验室建设和国家级、天津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申报、建设、考核和验收工作。
7.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组织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及监督落实,建立安全培训与准入机制。
8.负责实验室危化品、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9.负责新文科实验中心的建设,承担相应的实验教学任务。
10.负责教室多媒体智慧教育教学设备的管理、维护、更新。
11.负责学校大型会议,大型活动、优质课程申报中需要的视频录制、编辑与制作,重要考试视频监控等工作。
12.负责梳理资产管理、实验室管理、实验室安全等各项工作产生的各类档案材料(含视频档案材料等)。
13.完成上级、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