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工科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实验室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26 10:04   |   来源:   |   点击数量: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国资处〔2025-2026学年 2学期〕  08

 

关于开展工科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实验室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及学校关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提升学校工科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实验室安全专业素养,保障实验室教学科研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研究生处联合开展工科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实验室安全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26327日(星期五)下午14:00-16:00

培训地点:冷链大楼C区 第二报告厅

二、 参加培训人员

生物技术与食品科学学院、机械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所有硕士研究生导师须参加培训。

(注:原则要求相关人员全员参加,确有教学任务或其他特殊情况者,需向学院履行请假手续,并由各学院组织后续补学。)

三、 培训内容

实验室安全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相关文件解读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解读

实验室常见风险辨识与防控等

 

此次培训时长将计入年度培训时间,请相关教师准时参加培训,利用此次契机切实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及水平,保障实验室教学科研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研究生处

2026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