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 津 商 业 大 学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国资处〔2025-2026学年 第2学期〕 08号
关于开展工科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实验室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及学校关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提升学校工科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实验室安全专业素养,保障实验室教学科研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研究生处联合开展工科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实验室安全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26年3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00-16:00
培训地点:冷链大楼C区 第二报告厅
二、 参加培训人员
生物技术与食品科学学院、机械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所有硕士研究生导师须参加培训。
(注:原则要求相关人员全员参加,确有教学任务或其他特殊情况者,需向学院履行请假手续,并由各学院组织后续补学。)
三、 培训内容
实验室安全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相关文件解读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解读
实验室常见风险辨识与防控等
此次培训时长将计入年度培训时间,请相关教师准时参加培训,利用此次契机切实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及水平,保障实验室教学科研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研究生处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