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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下半年易制毒化学品申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1 09:32   |   来源:   |   点击数量:

天 津 商 业 大 学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国资处〔2021-2022学年 第1学期〕  02


关于2021年下半年易制毒化学品申购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本学期易制毒化学品申购工作为一次,本次申购工作已开始,请需要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教师认真阅读以下注意事项,务必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化学品管理平台申购。注意事项如下:

1.申购起止日期:2021年9月01日至2021年9月9日,本时间段内需要申购的教师需要在化学品管理平台上完成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订单。规定时段以外的其它时段不能申购。

2.天津市北辰区公安局禁毒办要求备案的《天津商业大学易制毒品安全责任书及申领单》、《天津商业大学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计划申报表》、《天津商业大学科研/ XXX实验课用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工艺流程》等表格见附件1,也可在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下载。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工艺流程须写明易制毒化学品用途,详细填写实验流程、用量及预计总用量。9月9日前,教师将签字的责任书、申报表、工艺流程交至学院实验室主任。

3. 9月10日,各学院管理员务必完成网上审核工作。超过时间限制的,不予购买。

4.学院实验室主任负责资料的初期审查,确认责任书、计划表、工艺流程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将以上材料,及汇总表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逾期未上交备案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购,不予购买。

5. 务必做好化学品管理平台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台账记录,网上平台易制毒化学品剩余量过大的,不予购买。

6.务必根据实际使用计划申购,禁止超量申购。

 

附:2021年下半年易制毒化学品申购时间安排

2021年9月1日    网上商城易制毒化学品申购开始;

2021年9月9日    网上商城易制毒化学品申购结束;

2021年9月9日前  申购教师将备案材料上报实验室主任;

2021年9月10日    各学院管理员完成审核工作,实验室主任上交备案材料到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9月30日前  正常情况下可以完成北辰区禁毒办审批。 

 

 

附件1:《天津商业大学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计划申报表-安全责任书及申领单-工艺流程》

附件2:《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及使用记录卡》

附件3:《易制毒化学品重量换算表》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