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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专题会议纪要》工作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3 16:18   |   来源:   |   点击数量:

天 津 商 业 大 学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国资处〔2019-2020学年 第1学期〕  3

 


关于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专题会议纪要》工作要求的通知

各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根据《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专题会议纪要》(津政纪[2019]43号)文件“紧抓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企业隐患排查。”的要求及学校安排近期将开展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学院、实验中心进行危险化学品管理安全自查

     检查时间:12月13日-27日

     检查内容:

1.危险化学品账物相符情况;

2.危险化学品申购、使用、存储、回收的监管情况;

3.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四无一保”(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和“五双”管理制度(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落实情况。

4.科研实验室查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存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

5.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检查方式:

请各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尽快完成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安全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即刻整改。并于12月27日前将检查工作形成总结报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 学校进行危险化学品管理安全检查

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3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组织督导组依据各学院、实验教学中心的安全检查总结进行危险化学品管理安全检查。

 

请各学院、实验教学中心按照通知要求尽快开展危险化学品的检查、整改和总结工作。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