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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实验室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4 15:24   |   来源:   |   点击数量:

各学院(部、中心):

    现将市教委《教育系统关于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津教安函〔201913号)文件转发给各学院(部、中心)。请各学院(部、中心)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实验室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检查以及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并于每季度月末25日前将本学院(部、中心)实验室有限空间检查情况汇总表、每季度工作总结电子版及纸质版(学院盖章)报至资产设备管理处。

    本次实验室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每季度工作总结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请于425日(明天)下班前,报至资产设备管理处罗兆高教师处。如无隐患则无需上报材料,25日下班前未上报材料,则视为无隐患存在。

    罗老师联系电话:26675742

    邮箱:1844063373@qq.com

 

 

资产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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