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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7 00:00   |   来源:   |   点击数量:

各学院(部、中心):

按照《市教委关于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市教委关于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的通知》以及《天津市教育系统2018年今冬明春校园安全稳定防控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以及学校关于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要求,现对我校全部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自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请各学院结合自身情况针对本学院实验室对照附件1:《天津商业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逐条核对实验室实际情况,并逐项填写每一条是否符合规定,针对不适用的条款选择不适用。针对不符合的条款,请逐条填写到附件1第2页:不符合条款摘要中。

2、根据附件1:《天津商业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的检查结果,对照附件2:《< 天津商业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条款分级及检查结果分级方案》,对本实验室的安全等级进行分级判别,并将分级结果填写在附件1中。

3、学院针对所有实验室分级情况进行汇总,并填写附件3:《XX学院实验室检查结果分级汇总表》。

请各学院在2019111日(本周五)下午下班前上报每个实验室的《天津商业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的检查结果以及《XX学院实验室检查结果分级汇总表》。

请各学院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务必在周五下班前完成对本学院实验室的安全自查以及检查结果分级汇总,并报资产设备管理处。

资产设备管理处

2019年1月7日

附件1:天津商业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附件2:天津商业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条款分级及检查结果分级方案附件3:XX学院实验室检查结果分级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