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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业大学科研经费购置仪器设备流程(暂行)

发布时间:2016-02-26 00:00   |   来源:   |   点击数量:

1、 适用范围

(1) 纵向科研项目(包括国家级、省部级及其他校级科研项目)

(2)教改类项目

(3)横向科研项目与其它纳入学校财政性拨款的科研项目

2、 办理流程

科研经费购置仪器设备需统一报送资产设备管理处,根据项目负责人的要求,由资产设备管理处归类立项给我校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统一购置。

(1)负责人需填写《天津商业大学科研经费采购项目审批表》(资产设备管理处网站表格下载中下载),并详细说明原因及用途。

(2)审批表交经费主管部门审核。

(3)经费负责人确认所属科研项目设备购置预算额度充足。

(4)交至资产设备管理处。

3、 采购方式

(1)所需设备属于《天津市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内,设备处每月归类立项给我校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统一购置(每月最多两次)。

(2)所需设备属于《天津市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以外,依据我校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相关政策执行。

天津商业大学科研经费采购项目申报审批表 - 副本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