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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5 00:00   |   来源:   |   点击数量:

各学院(部):

按照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验收的工作部署,资产设备管理处拟于2015年6月2日(星期二)下午14:00点,在现代信息交流中心二楼多功能会议室,举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会”。现将参会人员及会议议程等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主管校长

资产设备管理处工作人员

热能与动力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国家级、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包装与机械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

酒店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

食品与药品综合实验教学中心(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

经济与统计实验教学中心(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

信息技术综合实验教学中心(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

生物综合实验教学中心(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

电工电子综合实验教学中心(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

物理实验教学中心(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

化学实验教学中心(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

工商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

宝石及材料工艺实验教学中心(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二、会议议程:

1、请申报验收的首批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阅读、准备相关材料(见附件1、2)并做PPT介绍自评情况(50分钟)

(1)包装与机械工程实验教学中心(10分钟)

(2)酒店管理实验教学中心(10分钟)

(3)食品与药品综合实验教学中心(10分钟)

(4)经济与统计实验教学中心(10分钟)

(5)信息技术综合实验教学中心(10分钟)

2、请第二批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阅读、准备相关材料(见附件1、3)并做PPT介绍中期建设情况(30分钟)

(1)生物综合实验教学中心(10分钟)

(2)电工电子综合实验教学中心(10分钟)

(3)物理实验教学中心(10分钟)

3、请到场各位专家对自评情况进行点评(30分钟)

4、请主管校长讲话(10分钟)

希望各相关单位积极准备并准时出席。

资产设备管理处

2015年5月15日

附件2: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验收自评报告附件1: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指标体系附件3:中期检查表 - 副本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