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交流中心使用申请表
办理时间:
申请部门
会议时间
会议正式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会议结束时间: 时 分
前期开始准备时间: 时 分
会议内容
联系人及电话
申请人(老师)
签字
使用部门负责人
(签字并盖章)
注意事项:
1、在学术交流中心使用过程中,使用部门应有专人负责会议组织工作。
2、使用者需爱护室内设施,注意保持室内卫生,禁止在室内吃零食和有色饮料。严禁吸烟。
3、学术交流中心可容纳人数:487人。
4、此表填写完整后请于会议前至少3天交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电教中心(1号教学楼东侧小院内平房)1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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