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安排及人事处考核工作布置,依据《天津商业大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近期开展学院实验室建设任务的考核工作。现将具体考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标准
《天津商业大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中《实验室建设任务及考核办法》(附件1)考核指标体系。
二、考核方式及时间安排
1、11月22日前,学院依据考核标准各项指标及各项支撑材料核算本年度各项指标的分值,填报《实验室建设任务考核表》(附件2),并报送资产设备管理处。
2、11月25日-12月5日,资产设备管理处依据各学院报送材料核实考核分值。
3、12月5日-12月10日,对考核结果进行校内公示。
三、注意事项
1、业绩成果为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期间的业绩成果。
2、《实验室建设任务考核表》各项得分请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请各学院领导高度重视实验室建设任务考核工作,准确核定考核分值,按时报送《实验室建设任务考核表》及相关材料。
资产设备管理处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