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 津 商 业 大 学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国资处〔2022-2023学年 第2学期〕 09号
关于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底数摸排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按照市教委《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底数摸排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保障实验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现在全校实验室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底数摸排工作。
请各学院(部)认真梳理本学院(部)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底数、危化品底数、明确安全责任人。并按要求填报附件《高等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底数清单》。
请各学院(部)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迅速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底数清查工作,并于3月27日11点前将附件纸质盖章版及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附件:《高等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底数清单》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