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 津 商 业 大 学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国资处〔2022-2023学年 第1学期〕 11号
关于持续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按照《市教委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公室有关事故通报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实验室实际情况,为确保特殊时期实验室安全稳定,现制定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如下:
一、坚决扛起安全责任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最高站位、最严要求、最大力度、最实措施,扎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及治理
1、燃气安全规范管理
重点排查燃气灶具有无熄火保护;是否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是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软管是否老化松动;软管是否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燃气报警器是否在有效期内;实验室内严禁使用灌装液化石油。
2、危险化学品方面
重点清查实验室过期、多年不使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危险化学品;检查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及其他化学品是否严格按照规定购买、使用、储存、处置等;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是否做到 “五双”管理及“四无一保”。
3、消防安全方面
重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电气线路老化,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堵塞占用,安全培训及消防疏散演练不到位等问题。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实验室消防安全工作,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切实做好实验室消防安全工作。
4、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方面
各学院(部)对实验室用压力容器、气瓶等特种设备要严加管理,落实相应管理制度及安全措施,实验操作过程中不得离人,严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5、实验室用电安全方面
实验室的电器设备及线路布设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用电规程和设备的要求实施,禁止超负荷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墙上电源未经允许,不得拆装、改线。下班时检查电、气闸阀是否关闭,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6、实验室其他安全方面
请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确保离开实验室时关好门窗、切断水电。安保设备正常工作,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工作。
三、具体安排
10月12日—10月19日 认真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建立并完善《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1)。
10月12日-10月25日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检查学院自查隐患及整改情况。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认真开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将隐患问题及整改情况做好记录并留存归档,实现隐患问题动态清零,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请各学院(部)将附件1《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纸质版由领导签字盖章后于10月19日(周三)下午4:00前交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xygwh@tjcu.edu.cn。
如有疑问请致电高文红,电话26662183.
附件1:《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