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 津 商 业 大 学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国资处〔2021-2022学年 第1学期〕 01号
关于加强新学期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
为保障实验室的安全管理与运行,确保实验室教学科研工作顺利开展,以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为原则,以保障师生生命健康为第一要义,就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通知如下:
1、进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知学校疫情防控技术方案,配合物业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出入登记,并做好个人防护。进入和离开实验室要进行登记;
2、所有开放的实验室务必保证每日早、中、晚各通风一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同时填报通风记录表;
3、所有开放的实验室必须保证每日上、下午二次消毒,并填报消毒记录。使用消毒溶剂进行消毒时须掌握正确方法,避免人员受到伤害;
4、实验期间人员必须保证1米以上安全距离,实验室容纳学生数不能超出实验用房最多容纳人数,要合理安排实验时间,“错峰”开展实验,避免人员聚集;
5、实验期间必须佩戴口罩,进入实验室及进行实验材料传递须进行手消毒;
6、实验室购买进口实验装备、耗材、试剂等要对其进行全面彻底消杀后方可使用。
7、实验期间严格做好实验的科学防护,严格护目镜、防护服、防护帽、手套等安全防护用品的规范使用;
8、学生实验过程中必须有指导教师陪同,如指导教师因上课等原因不能在场,须由学院指派另外的教师在场指导,学生单独不能进行实验;
9、实验结束后,实验用房安全责任人须关闭电源、气源、水源并填报《天津商业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岗位日查、部门周查记录》后方能离开实验室;
10、实验室开放时间为工作日的8:00~17:00,学生需要连续长时间做实验的,提前报主管副院长申请,并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
11、与实验无关人员不得出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内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不得在实验室组织聚集性活动,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做饭和留宿,实验室内严禁打球等集体运动,实验室内严禁进行动物类实验;
12、严格执行危化品管理的“五双”制度,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要保证做到“四无一保”,做好实验废弃物、废液等存放管理工作;
13、对每台即将使用的仪器设备进行检测,确保本学期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
请各学院(部、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安全管理,强化组织领导,做好落实工作,确保本学期实验室的安全运行。
工作安排:
2021年9月1日-6日学院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
2021年9月7日-9日督导组进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工作。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