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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实验室汛期防汛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1  点击次数:

天 津 商 业 大 学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国资处〔2020-2021学年 第2学期〕  21


关于做好实验室汛期防汛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按照《市教委关于做好教育系统各单位防汛抗旱准备及检查工作的通知》及我校《天津撒谎工业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汛期防汛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今年实验室防汛工作,切实保障汛期实验室安全,平稳度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组织领导有力。要切实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工作部署、人员调配、物资准备、措施保障等,将责任制真正落实到具体环节、具体点位、具体人员,做到任务清晰,责任明确。

二、工作安排

开展防汛排查,确保措施落实到位。要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汛前检查,对防汛工作的重点部位、重点设施和各项防汛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深入细致地检查。发现隐患立整立改,不能整改的隐患,联系相关部门协调整改。

完善防汛预案,确保应急处置体系有效。各学院(部)结合学校《实验室防汛应急预案》撰写符合学院特色的防汛应急预案,形成一套“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预案体系,确保实验室防汛抢险救灾有序高效。重点抓好应急保障措施的落实。

确保防汛救援人员和物资到位。学院(部)要建立本学院实验室防汛大队,并于77日前将防汛大队成员变更情况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要加强学院(部)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提升防汛减灾和应急反应能力。

确保信息传递快速畅通。要加强保持通讯畅通,出现突发情况和紧急信息必须做到及时报告,不得漏报、瞒报、虚报和错报。做到信息及时、准确,确保防汛指令迅速落实。

强化防汛安全教育,确保师生人身安全。要采取多种方式,把防汛安全知识广泛宣传到每一位师生,增强师生的主动避险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提升学生的自我防护和避险意识,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

三、工作安排

1. 请各学院(部)结合学校《实验室防汛应急预案》(见附件1)撰写符合学院特色的防汛应急预案,确保今年防汛抢险救灾有序高效。

2. 请各学院(部)参考《2020年防汛第一大队责任分区及成员名单》(见附件2)调整本年度实验室防汛大队成员,并于77日前将防汛大队成员变动情况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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