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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易制毒化学品规范化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5  点击次数:

天 津 商 业 大 学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国资处〔2019-2020学年 第1学期〕  06 


关于易制毒化学品规范化管理的通知

各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为保证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使用,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配合公安局禁毒需要,特通知如下。

一、  规范申购程序

1.教师在化学品管理平台上完成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订单。

2.填写并提交《天津商业大学易制毒品安全责任书及申领单》、《天津商业大学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计划申报表》、《天津商业大学科研/XX实验课用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工艺流程》(附件1)。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工艺流程须写明易制毒化学品用途,详细填写实验流程、用量及预计总用量。

3.学院完成网上审核。

4.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进行网上申购,等待公安局审核。

5.厂家送货,教师签字领用易制毒化学品,教师完成化学品管理平台的确认收货。

二、  规范使用过程

1.教师领用易制毒化学品后,按照《天津商业大学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及使用记录卡》(附件2)填写实际情况。

2.教师及时添加化学品管理平台台账,保证账物相符。

3.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严格落实“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以及“五双”管理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的管理制度。

三、规范管理台账

学院须于每月10日前填写《XX学院第二类、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库存台账》(附件3)由主管院长签字后提交到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保证易制毒化学品台账数据的真实准确。

四、规范废弃物处置

1.在化学品管理平台上易制毒化学品剩余量显示为0后,教师可进行回收处置。

2.教师详细填写《实验室危险废物转移计划联单》(附件4);

3.各学院汇总本学院教师《实验室危险废物转移计划联单》,填写《XX学院实验室危险废物转移计划汇总表》(附件4),主管院长签字后提交到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4.教师在废液桶明显位置粘贴标签,废液桶液面和倾倒口留出10厘米左右余量,盖好内盖。

5.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对废液进行回收。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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