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为落实教育部、市教委关于切实加强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部署,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9]1号)以及《市教委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附件1)的精神,学校将开展2019年度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内容
请各学院(实验教学中心)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迅速开展以下几方面的自查自纠工作,9月24日前完成相关工作。
1、 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
2、 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
3、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
4、 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5、 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6、 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二、 工作要求
各学院按照通知精神即刻开展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现场检查,立即安排自查工作,认真检查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三、 工作安排
此次专项检查以学院自查,学校检查为主,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组织专家进行抽查。
各学院依照此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及《关于开展国庆节前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切实落实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资产设备管理处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