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为了切实保证国庆期间的实验室安全,学校将于近期开展国庆节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各学院(部)、中心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充分认识安全的极端重要性,认真做好国庆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克服麻痹松懈的思想,强化安全意识,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
二、 重点检查内容
(一)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购买、使用、存储等。
1、各实验室要保证危险化学品的账物相符。
2、各实验室对本实验室使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要保证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以及“五双”管理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的管理制度。
3、对于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要严格按照《天津商业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进行采购、存储、使用、处置。
4、科研实验室要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存储、处置等,保证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
(二) 实验室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1、各实验室保证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安全责任人主要责任如下。
(1)需同时取得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证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对未取得相关证件的,学校将停止特种设备的使用,待取得证件后再启用);
(2)要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3)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4)要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5)要制定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并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6)要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参加应急演练,掌握相应的应急处置技能;
(7)要定期进行特种设备检查;
(8)编制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督促落实定期检验和隐患治理工作;
(9)要按照规定填写作业、交接班等记录;
(10)要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且作出记录;
(11)要按照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参加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12)发现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立即进行处理,情况紧急时,立即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且及时报告本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
(13)要纠正和制止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禁止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使用特种设备。
请各实验室填写《天津商业大学验室用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表》(附件1),于9月23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资产设备管理处。
2、各实验室保证危险化学品柜、酸碱柜的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安全责任人主要责任如下。
(1)负责危险化学品柜、酸碱柜的安全使用,严格落实“四无一保”和“五双制度”;
(2)负责危险化学品柜、酸碱柜的正确合规取用和安全存储,防止易反应化学品混放;
(3)负责危险化学品柜、酸碱柜经常性维护保养,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且作出记录;
(4)负责危险化学品柜、酸碱柜的定期巡检及故障上报;
(5)定期检查储存危险化学品柜的账物相符情况;
请各实验室填写《天津商业大学危险化学品柜、酸碱柜安全责任表》(附件2),于9月23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资产设备管理处。
3、各实验室保证实验室用UPS电源的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安全责任人主要责任如下。
(1)负责实验室用UPS电源的安全使用;
(2)负责实验室用UPS电源的经常性维护保养,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且作出记录;
(3)负责实验室用UPS电源的定期巡检及故障上报;
(4)发现设备事故隐患,立即进行处理,情况紧急时,立即停止使用设备,并且及时上报;
(5)要纠正和制止不正确的操作行为。
请各实验室填写《天津商业大学验室用UPS电源安全责任表》(附件3),于9月23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资产设备管理处。
4、各实验室保证通风厨的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安全责任人主要责任如下。
(1)负责实验室用通风厨的安全使用;
(2)负责实验室用通风厨的经常性维护保养,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且作出记录;
(3)负责实验室用通风厨的定期巡检及故障上报;
(4)发现设备事故隐患,立即进行处理,情况紧急时,立即停止使用设备,并且及时上报;
(5)要纠正和制止不正确的操作行为。
请各实验室填写《天津商业大学验室用通风厨安全责任表》(附件4),于9月23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资产设备管理处。
5、各实验室保证实验室用热水器的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安全责任人主要责任如下。
(1)负责实验室用热水器的安全使用;
(2)负责实验室用热水器的经常性维护保养,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且作出记录;
(3)负责实验室用热水器的定期巡检及故障上报;
(4)发现设备事故隐患,立即进行处理,情况紧急时,立即停止使用设备,并且及时上报;
(5)要纠正和制止不正确的操作行为。
请各实验室填写《天津商业大学验室用热水器安全责任表》(附件5),于9月23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资产设备管理处。
6、各中心保证洁净室的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安全责任人主要责任如下。
(1)负责洁净室的安全使用;
(2)负责洁净室的经常性维护保养,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且作出记录;
(3)负责洁净室的定期巡检及故障上报;
(4)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进行处理,情况紧急时,立即停止使用设备,并且及时上报;
(5)要纠正和制止不正确的操作行为。
请各实验室填写《天津商业大学洁净室安全责任表》(附件6),于9月23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资产设备管理处。
(三) 非在校师生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
各实验室原则上只接受在校师生的相关教学科研使用,如确有特殊原因需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实验室的,请务必履行天津商业大学实验室准入制度。根据《天津商业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法》(津商大校发〔2013〕45号)、《天津商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守则》(津商大校发〔2013〕47号)和《天津商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关于实验室准入制度的要求及教育部、天津市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外来人员必须进行实验室技术安全知识考试,成绩合格后方有资格进入本校实验室。
经学校实验室准入制度考核合格的外来人员需经实验室所在学院登记,在资产设备管理处备案后方可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
请各实验室严格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对非在校师生进入实验室的进行严格管理。安全检查中发现非在校师生未按规定进入实验室的将由安全责任人承担造成的安全后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三、工作安排:
1、2019年9月17日-9月23日 各学院(部、中心)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工作,填报《天津商业大学验室用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表》(附件1)、《天津商业大学危化品柜、酸碱柜安全责任表》(附件2)、《天津商业大学验室用UPS电源安全责任表》(附件3)、《天津商业大学验室用通风厨安全责任表》(附件4)、《天津商业大学验室用热水器安全责任表》(附件5)、《天津商业大学洁净室安全责任表》(附件6),9月23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以上责任表;
2、2019年9月24日-9月27日 资产设备管理处督导组进实验室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
各学院(部)、中心要坚决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
资产设备管理处
2019.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