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后勤管理处维修组反映有实验室下水管道反复漏水,经多次更换维修,下水管道依然使用不长时间就会漏水。后经专业人士对更换后的下水管道进行鉴定,发现下水管道为实验过程中的酸碱腐蚀穿透管壁,导致管壁漏水。
根据《天津商业大学实验室排污管理办法》(津商大校发〔2013〕53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使用于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有机溶剂、含重金属化合物、废酸、废碱等危险废物的排放管理;第十三条规定:不得随意将有害、有毒废液倒进水槽及排水管道。请各学院(部、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此项问题,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加强本部门的实验室危险废物排放管理。如再有此类问题发生将对管理人员及直接责任人追责。
请各学院(部、中心)领导务必将本通知传达至每位教师。
资产设备管理处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