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责任意识,根据学校的相关精神,决定对实验室安全卫生进行全面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1、学院自查: 各学院结合自身实际,组织相关人员对实验室开展安全自查;
2、学校检查:设备处、保卫处、实验室安全督导及相关人员,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
3、整改验收:对排查出安全隐患的实验室,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整改验收。
二、检查时间
自查时间:2015年1月13日---1月14日
检查时间:2015年1月15日
1号实验楼、2号实验楼、3号实验楼、4号实验楼、1号教学楼(物理实验室)、危险品库、旅游管理综合实验中心
整改验收时间:2015年1月16日
三、检查主要内容:
1、制度管理
⑴是否健全《安全管理办法》、《安全操作规程》,并在明显位置悬挂。各实验室要做好《天津商业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岗位日查、部门周查记录本》的记录;
⑵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2、易制毒品、放射品管理
⑴易制毒品使用操作是否做到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进行,操作中有无实验记录(使用时间、使用人、使用量、用途、实验成品处理情况);
⑵易制毒品管理是否做到专柜存放,及“五双”管理措施(两人管理、两把锁锁门、两人一起领用、两本账、两人使用)。
3、消防安全管理
⑴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⑵高压容器及气瓶使用、摆放是否安全;
⑶消防器材的配备及使用;
⑷水电安装、使用是否规范、严禁接线板置于地面;
⑸实验室废弃物收集、存放和管理是否符合学校要求;
4、仪器设备安全管理
⑴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保管维护;
⑵贵重仪器设备保护措施(停水、停电);
⑶有实验守则和仪器设备使用操作规定并严格执行;、
四、寒假及春节即将到来,为了加强实验室管理,确保实验室的安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资产设备管理处对全校各实验室重申以下要求:
1、组织实验室人员认真学习实验室安全守则。
2、放假前清理好器材工具和各种资料,切断电源、熄灭火源。关好门窗和水龙头,对易燃的纸屑等杂物必须及时清扫,消除隐患。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工作。
3、实验室内除实验教学、科研使用电炉外,不得用电炉取暖、煮水、做饭等,违者一经查出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4、实验室不得存放现金,不得存放个人物品或做其它活动。
5、实验室钥匙有专人管理,不得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
6、各实验室在满足实验教学的基础上,应将多余的药品、试剂妥善保管好,或送回药品库,以防发生意外。
7、各学院(部)在放假前应由主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对每个实验室各个房间进行一次安全卫生大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同时在各个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记录本上做好检查记录以备查阅。
8、实验室一律不得留宿,特别是带研究生课题的实验室,一定不能住宿或用电炉取暖做饭。研究生实验教学及安全工作实行导师负责制,请各位导师切实负起责任,格外注意学生人身及学校财产安全。
9、寒假期间进入实验室需经实验室主任或主管实验室的学院(部)领导同意。
10、在小动物实验许可证没有审批之前,实验室暂不使用小动物做实验。
11、凡假期使用实验室的单位,学院(部)要安排有关教师值班,负责师生及实验室的安全工作。
12、凡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做好安全检查,学院(部)一律统一用封条封门。
资产设备管理处
保卫处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