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47号)及《市教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精神,经研究,学校决定启动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及范围
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申报主体是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根据“2017-2020年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规划”,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开展认定的分类范围是生物科学类、机械类、电子信息类、化工与制药类、交通运输类、核工程类、临床医学类和药学类等8个类别,认定计划为100个。
二、申报材料
1.《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申报表》WORD(OFFICE 2003)版本文件1个,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具体内容见附件3。
2.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基本情况、教学过程、实验要求等。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mp4;简介视频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4。
三、申报程序
1.申报范围内的各专业可申报1-2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2.各学院于10月25日前将《申报表》一式两份及电子档送至资产设备管理处。
3.学校将于10月底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评审工作,择优推荐1-2个申报项目至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参加我市的申报评审。
联系人:孙欢 26667505
资产设备管理处
2017年9月30日
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