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责任意识,国庆节、中秋节前决定对实验室安全卫生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1、学院自查: 各学院结合自身实际,组织相关人员对实验室开展安全自查。检查内容如下:
(1) 化学危险品、易制毒品的使用与保管。
(2) 压力容器的使用与存放。
(3) 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2、学校检查:设备处、保卫处等部门的有关人员,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
二、检查时间
学院自查时间:2016年9月22日---9月28日
学校检查时间:2016年9月29日---9月30日
三、常规检查内容:
1、制度管理
⑴是否健全《安全管理办法》、《安全操作规程》,并在明显位置悬挂。各实验室要做好《天津商业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岗位日查、部门周查记录本》的记录;
⑵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2、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管理
⑴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使用操作是否做到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进行,操作中有无实验记录(使用时间、使用人、使用量、用途、实验成品处理情况);
⑵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管理是否做到专柜存放,及“五双”管理措施(两人管理、两把锁锁门、两人一起领用、两本账、两人使用)。
3、消防安全管理
⑴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⑵高压容器及气瓶使用、摆放是否安全;
⑶消防器材的配备及使用;
⑷水电安装、使用是否规范;
⑸实验室废弃物收集、存放和管理是否符合学校要求;
4、仪器设备安全管理
⑴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保管维护;
⑵贵重仪器设备保护措施(停水、停电);
⑶有实验守则和仪器设备使用操作规定并严格执行;
5、压力容器使用与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并组织相关人员对所属实验室的安全进行全面自查、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严加防范。
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资产设备管理处
保卫处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