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实验室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7]9号)及《市教委关于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津教委安函[2017]30号)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实验室迅速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实验室(中心)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立即成立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以近期教育系统发生的安全事故为警示,以平安校园建设为抓手,坚决打好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这场攻坚战。各学院负责实验室的主管领导、实验中心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结合秋季开学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一线督促检查,加大对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检查力度,全力保障校园安全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重点
各实验室(中心)要切实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总体要求,结合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和电气火灾综合整治工作,针对实验实训基地、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危化品区域,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深入开展覆盖电气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领域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
三、实施步骤
1.全面部署,自查自纠(8月)。各实验室(中心)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教育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等,落实责任分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结合暑期工作及秋季开学工作安排,全面开展校园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以“零容忍”的态度,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及时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2.集中检查(9月)。各实验室(中心)要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开展对表检查,确保安全检查实现全覆盖。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跟踪督查、一盯到底,确保安全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3.巩固深化(10月)。各实验室(中心)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及时分析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安全长效机制。
请各实验室(中心)于9月20日前报送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落实整改措施情况。我部门将对各实验室(中心)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组织督查检查。
联系人: 孙欢 贾功利 高文红
联系电话: 26667505 26667655 26662183
电子邮箱:lxygwh@tjcu.edu.cn
资产设备管理处
2017年8月4日
附件:
1.《天津商业大学实验室安全生产检查问题清单》
2.《天津商业大学实验室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清单》
附件2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