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8年实验室汛期防汛工作,夯实安全度汛基础,确保学校安全度汛,根据市教委关于转发《天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天津市2018年防汛抗旱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津教委后函【2018】25号)、市教委关于转发《市防指关于调整市防汛指挥部及各分部成员的通知》的通知和市教委关于转发《市防办关于2018年上汛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要求,根据我市今年市汛形式,结合我校实验室实际情况,现对学校实验室防汛工作应急预案制定如下。
一、制定原则
以保证人身、设备安全为核心,本着“安全第一、预防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特制订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
实验室防汛大队组织机构详见附件1。
防汛大队成员及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汛期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遇汛情时,随时接受防汛大队组织工作安排。
三、预防措施
1、假期前要求一楼及顶楼所有的化学品及可移动的仪器设备转移至安全楼层。一楼不能转移的仪器设备放在实验台上;顶层有漏雨迹象且不能转移的仪器设备用塑料布覆盖。
2、所有实验楼一楼大门、侧门、后门均档上沙袋。
3、资产设备管理处为实验室配备防水塑料布、水桶、水铲等基本防汛工具。为实验室防汛大队成员配备手电、雨衣、雨鞋等基本防汛用具。
4、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定期检查本人负责实验用房内是否有屋顶漏雨,门窗渗水及屋面存水等问题。
5、要求所有实验室人员及时关注天气预警信息。
6、所有实验室汛期严禁使用临时插座。
7、暑期期间所有实验室必须关闭电闸及水、气阀门,关好门、窗。
8、实验室督导组假期前一周进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一层及顶层并发放实验室防汛提示。
四、应急处置
(一)、汛情分级
根据汛情实际情况及危害程度,将汛情分为重大、较大和一般三级。
重大汛情为道路积水严重,人员出行危险程度较大。
较大汛情为校园所有实验楼一楼均有进水情况,但情况不严重,且人员出行危险性较小。
一般汛情为道路无积水,个别实验室有进水或漏雨现象。
(二)、具体措施
针对重大汛情,防汛人员应该以自保为主,最好留在家中,等待专业人员到学校救援。
针对较大汛情,则防汛人员、其他教师或物业人员发现所有实验楼普遍进水,则应第一时间通知防汛大队队长,队长安排所有责任区防汛成员及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对一楼实验室内仪器设备进行抢救,并利用抽水机将实验室内水排出实验室。
针对一般汛情,则防汛人员、其他教师或物业人员发现实验楼内某个房间进水或顶层某个实验室有渗水等情况,则应第一时间通知防汛大队本责任区组长,组长统一安排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及本责任区防汛成员利用防汛工具将实验室内水排出实验室。
五、后期处置
根据事故现场局面控制,危险隐患消除,经防汛大队批准,应急处置结束。同时根据实验室损害程度情况,组织做好检修及恢复工作。
防汛大队领导小组对应急处置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中暴露出来的不足,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六、附则
本预案由资产设备管理处负责制定。
资产设备管理处
2018年07月10日
附件1:2018年防汛第一大队责任分区及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