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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首批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05  点击次数:

我校包装与机械工程实验教学中心、酒店管理实验教学中心、食品与药品综合实验教学中心、经济与统计实验教学中心、信息技术综合实验教学中心等5单位于2012年成为首批天津市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根据市教委关于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的具体安排,市级示范中心建设单位的建设期为3年。

为做好我校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工作,资产设备管理处于2014年4月22日召开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中期推动会,要求我校各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拓思路,明确方向,以评促建,达到学生受益的目的。

近期市教委发布了《关于对首批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进行中期推动的通知》,学校要求各建设单位认真领会教委通知精神,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中期检查表》,并于10月31日前将《中期检查表》电子版交到资产设备管理处。希望各建设单位通过中期检查,认真总结示范中心的建设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确定明确的建设重点及目标,确保2015年验收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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