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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及春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1  点击次数:

各学院(部)、中心:

寒假即将来临,请各学院(部)、中心积极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根据学校的相关精神,学校决定近期对实验室安全卫生进行全面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安全责任,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和实验人员安全教育,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2、放假前请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寒假及春节期间实验室关好门窗、切断水电,安保设备正常工作,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的“三防”工作。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高压容器、高温电器设备等的安全管理工作,积极防范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3、各学院(部)、中心对寒假及春节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需贴封条。寒假及春节期间需正常运行的实验室,实验室安全责任人需向学院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经学院(部)、中心行政第一责任人及主管领导同意并签字后,资产设备管理处及学院(部)、中心备案申请材料及实验房间号和安全责任人等信息。寒假及春节期间有学生做实验的,必须有指导教师在现场指导;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必须有两人以上同时进行,必须有相应安全措施。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水、电、气源和门窗,确保实验室安全。

4、有校外人员需要进入本校实验室做实验的,需要学院(部)、中心批准、登记并在资产设备管理处做备案,通过各学院(部)、中心的实验室技术安全教育考试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做实验。

5、凡寒假及春节期间使用实验室的学院(部)、中心,要做好实验室安全台帐,并安排有关教师值班,负责师生及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制定假期值班表并报学院(部)、中心备案。各单位值班人员,要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巡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学院(部)、中心及管理部门。

6、因教学和科研实验需要,寒假及春节期间需通电连续运行的实验设备及装置,须根据仪器运行情况安排人员值守或加强巡视,确保运行安全。

7、寒假及春节期间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无关的任何活动。

工作安排:

1.2018年01月19日前 各学院(部)、中心上报寒假及春节期间需要正常运行的实验室申请材料;

2.2018年01月12日至19日 各学院(部)、中心请安排人员进行自查及整改;

3.2018年01月23日至25日 资产设备管理处、保卫处及督导组进实验室进行安全及卫生环境检查工作。

希望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寒假及春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充分认识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性,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进一步增强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确保实验室安全工作。

资产设备管理处

保卫处

2018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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