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天津商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守则

发布时间:2018-01-10  点击次数: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和学校颁发的安全法规和制度。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严格遵守实验室准入制度,把安全知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等列为实验教学的内容之一。未经安全教育者,不得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

三、严格落实防火、防爆、防盗、防事故等方面安全措施。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应掌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程序,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

四、实验操作人员必须提前熟悉实验操作过程,掌握实验用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实验中应做好安全防护,不得擅离现场。

五、对易燃、易爆、易制毒及其它危险化学品,必须指定专人管理。严格遵守国家环保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排放废气、废水、废物。

六、保持室内卫生,保证用电安全,严禁在实验室内存放私人物品。离开实验室必须对电源、水源、气源采取关闭或暂离措施。

七、 凡因违反安全规定、违章操作、玩忽职守等行为造成事故的,或出现事故隐瞒不报的,根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


上一条:天津商业大学学生实验安全承诺书 下一条:天津商业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关闭

联系我们
联系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409号
电话:022-26667626,022-26675781
官网:SBC.TJCU.EDU.CN   邮箱:sbc@tjcu.edu.cn



天商实验室

Copyright©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天津商业大学资产设备管理处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