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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业大学多媒体教学设备使用与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4-04-18  点击次数:

天津商业大学多媒体教学设备使用与管理规定

 

为提高学校教学水平,充分发挥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运用,进一步加强对多媒体教学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方便教师使用,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对多媒体教学设备的管理、使用做如下规定:

一、多媒体教室是教学活动的场所,由学校根据教室管理的有关规定统一调度、安排使用。

二、学校对多媒体教室实行多级管理,其中课程安排、调度由教务处负责;教学设备的管理、维护、维修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现代教育中心)负责;后勤处负责教室内环境卫生、安全管理、设施维护、教具供应等工作。

三、使用多媒体教室,属于正常教学的,要严格按照课表的安排进行。临时使用多媒体教室,需提前到教务处办理使用审批手续。

四、教师在上课前,应持本人的“多媒体教室设备领用卡”到相应教学楼的物业管理处领取多媒体设备的钥匙和无线话筒使用完毕,应关闭设备,锁好控制台,并把钥匙交回值班室换回领用卡。

五、多媒体教室上课的教师需要安装特殊应用软件的,应在开课前一周与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取得联系进行安装调试,以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

六、教师需严格按照《多媒体教室设备操作规程》,正确地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凡因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丢失,或由于上课教师没有及时交回钥匙,影响该教室正常使用,造成教学事故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学生活动需要使用多媒体设备的需要提前与教务处预约,凭预约凭证到相应教学楼的物业管理处领取多媒体设备的钥匙,并严格遵守多媒体设备使用规则操作设备,使用过程中如果遇到任何问题可联系设备管理人员,凡因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丢失的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后勤处委托的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严格管理。管理人员应定时到各多媒体教室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如违规拆卸、丢失、损坏)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以保证多媒体教室的正常使用。

九、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现代教育中心)负责定期对多媒体教室的设备进行检修、维护、保养,发现故障及设备损坏应立即进行处理,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与使用。

十、如果在教师上课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教师应及时与多媒体教室设备管理人员取得联系,排除故障。如当时无法修复,应由管理人员对设备进行更换,以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十一、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现代教育中心)负责对教师进行多媒体设备使用方法的指导和讲解咨询。

十二、为保证多媒体教室设备的正常使用,上课教师及学生应注意室内卫生,保持清洁,禁止吸烟,禁止将水杯、粉笔、板擦等物放在控制台上。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津商大校发[2011]70号文同时废止。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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