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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1  点击次数:

天 津 商 业 大 学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国资处〔2021-2022学年 第1学期〕  17


关于开展实验室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按照市教育两委《关于印发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教安函〔202143号)及学校《天津商业大学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中的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自即日起至20223月底,在全校实验室范围内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制定实验室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部)要充分认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针对实验室重点部位,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拧紧消防安全责任链条,细化应急处置预案,着力防范和化解消防安全风险,预防和遏制消防安全事故,全力维护实验室安全稳定。各学院(部)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明确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把安全责任压牢压实,形成密切配合、分兵把守、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的工作局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深入一线严查严治火灾隐患,严管严控消防安全风险,强化岗位消防安全责任,推动隐患整改清零。

二、工作重点

各学院(部)要在开展实验室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验室安全整顿工作开展情况,全面组织开展实验室火灾防控工作,以消防安全、用电安全、危化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安全教育等内容为重点,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将冬春火灾防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消防安全

组织开展实验室全面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实验室是否存在可能引发火灾的各类安全隐患;检查是否存在使用违规电器、私拉乱接电线行为;检查防火分隔、疏散通道、消防设施损坏等隐患问题,对检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加强对实验室重点部位巡查检查,确保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2、用电安全

全面摸排实验室用电安全。重点查看是否存在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电气线路老化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检查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进入实验楼、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和充电行为;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提示,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3、危化品及特种设备安全

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加强实验室消防安全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自查危险化学品、大型仪器设备、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等重点危险源,做好日常巡检记录及定期检测工作;完善危化品日常使用台账,危化品实验存放场所应设置合理的消防安全空间布局,按规定摆放仪器和物品,配备完好有效的灭火、清洗设备;细化完善紧急处置预案,配齐应急处置物资,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定期开展疏散演练。

4、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

做好实验室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疏散演练工作。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开展用电安全、避险、消防安全常识以及逃生自救宣传教育。

三、工作安排

1、本学期放假前重点开展一次冬春火灾防控检查,严格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坚决防止排查走过场、整改有盲区。

2、下学期开学前再次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保障开学期间实验室师生员工消防安全。

3、党委安全工作部(保卫处)将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中对各重点部位开展安全检查。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部)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填写《实验室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检查表》(附件1)于放假前20211223日(星期四)下午下班前报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请各学院(部)2022315日前将冬春火灾防控整体工作部署开展、隐患整改及工作总结的纸质版由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联系人:高文红   电话:022-26662183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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