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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整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8  点击次数:

天 津 商 业 大 学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国资处〔2021-2022学年 第2学期〕  15号

 

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整顿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按照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天津市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党教〔20217号)及我校《关于印发<天津商业大学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商大党发〔20217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在全校实验室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整顿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关于校园安全的要求,把实验室安全专项整顿作为重要内容,完善实验室安全风险排查防范化解机制,建立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实验室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实验室安全。

二、工作重点内容

1、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管理制度完善落实情况

进一步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完善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排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情况;

2、实验室安全教育及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各学院(部)根据实验室实际情况完善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切实按要求认真开展实验室安全应急演练,定期开展符合专业特色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

检查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及其他化学品是否严格按规定开展购买、使用、储存、回收、处置等工作。针对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要保证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以及“五双”管理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

4、消防安全方面

重点排查整改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电气线路老化,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堵塞占用,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实验室消防安全工作,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切实做好实验室消防安全工作。要切实做好与本实验室密切相关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疏散演练活动。

5、实验室用电安全方面

实验室的电器设备及线路布设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用电规程和设备的要求实施,禁止超负荷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墙上电源未经允许,不得拆装、改线。下班时检查电、气闸阀是否关闭,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6、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方面

各学院(部)对实验室用压力容器、气瓶等特种设备要严加管理,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实验操作过程中不得离人,严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7、实验室其他安全方面

请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确保离开实验室时关好门窗、切断水电。安保设备正常工作,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疫情、防突发事件工作。

三、工作安排

此次实验室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要把发现问题隐患作为重中之重,采取整体推进与分步实施相结合,自查和督查相结合的方式。

2021.12.08-14  全面自查阶段  各学院(部)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等标准认真开展隐患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迅速整改,完结销号。对仅靠学院(部)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我处将汇总全校实验室隐患情况报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工作组。

2021.12.15-2022.01.31  跟踪检查阶段  全面总结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和帮助各责任单位完成排查和整改任务。

2022.02.01-03.31  督促落实阶段  督查各学院(部)组织领导是否有力、工作机制是否健全、问题排查是否精准、整改措施是否到位、工作成效是否明显。

2022.04.01-04.30  固化机制阶段  对难点问题,协调校内各相关部门专题推动解决,切实改进和提升实验室安全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各学院(部)要充分认识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来抓,把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当成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必须要“警钟长鸣”,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二)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学院(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职担当,真抓实管,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措施落实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三)排查整改,确保实效。各学院(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发现问题、扭住不放,解决问题、形成闭环”要求,做好统筹部署,细化工作措施,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四清”(隐患清、类别清、原因清、属地清),对发现的隐患问题,马上能整改的立即纠正;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对整改周期较长的问题要采取临时措施,确保整改完成前不发生事故。

(四)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各学院(部)要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师生、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形成实验室安全工作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良好局面。

(五)强化督导,形成长效。各学院(部)要围绕面临的困难和不足,查找问题根源,汲取教训,研究改进,形成安全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实验室安全工作提质量、上水平。

五、提交材料

请各学院(部)于20211214日前将实验室安全专项整顿工作隐患台账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版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2022315日前将本次实验室专项整顿工作总结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版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联系人:高文红      联系电话: 26662183

邮箱:lxygwh@tjcu.edu.cn

 

 

 

附件1:《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

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

附件3:《关于印发<天津商业大学校园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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