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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验室用危险化学品购买规范化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6  点击次数:

天 津 商 业 大 学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国资处〔2020-2021学年 第1学期〕  13

关于实验室用危险化学品及管控类化学品购买规范化管理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

为规范学校实验室用危险化学品的购买,保证学校教学科研活动顺利开展,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天津市教委《市教委关于成立天津市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印发天津市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两个办法(试行)的通知》及《天津商业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等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对我校实验室用危险化学品购买进行规范。具体事宜如下:

一、关于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为集中采购,教师个人不允许单独购买,每学期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集中采购易制毒化学品一次,购买周期为1个月左右。

具体流程为:每学期初学校发布集中采购通知——开学第一周周五前各学院按要求提交易制毒化学品申购材料——学校汇总整理向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提交相关材料申请购买——审核通过后,凭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证明向供应商购买——供应商送货——使用教师签字收货、并做好入库及台账记录等工作——学校整理所有相关材料,报公安局备案。

二、关于易制爆化学品的购买

易制爆化学品申购必须经学院领导审核签批后,通过“天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办理审批购买流程。第一次购买易制爆化学品的教师需先在天津市公安局的“天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内做“人员备案”及“储存场所备案”,经学校及公安机关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始购买流程。

具体流程为:填写《天津商业大学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书及合理使用备案证明》——经主管院长签字并盖院章——在化学品管理平台提交易制爆化学品购买申请——联系厂商,将安全责任书及备案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材料给厂商——厂商送货,并在“天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将易制爆化学品出库至我校名下——学院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员必须在送货后5日内在“天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将易制爆化学品入库至购买教师储存场所下——“天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网上购买备案。

三、关于剧毒化学品

    学校禁止在实验室内使用剧毒化学品,所以严禁教师购买剧毒化学品。

四、关于麻醉品和精神类药品的购买

由于教学科研实验活动需购买麻醉品和精神类药品的需由学院负责人审批签字,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后,交相关材料至天津市北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购买。

五、关于普通危险化学品的购买(普通危险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名录》目录里除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剧毒化学品、麻醉品和精神类药品等管控类化学品外的危险化学品)

普通危险化学品由使用教师自行采购,采购前,教师需填写《普通危险化学品购买审批表》,经学院主管院长签字,学院备案后,方可在化学品管理平台进行购买。

 

请各学院(部、中心)严格按照以上规范要求进行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学校所有化学品的购买均需通过天津商业大学化学品管理平台购买。

 

附件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附件2:《危险化学品名录》

附件3:《市教委关于成立天津市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印发天津市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两个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4:《普通危险化学品购买审批表》

附件5:《天津商业大学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计划申报表-安全责任书及申领单》

附件6:《天津商业大学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书及合法使用备案证明》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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