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岗位职责
|
实验室介绍
|
政策法规
|
规章制度
|
表格下载
|
实验查询
|
办公电话
网站首页   /   正文

关于开展2020年度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8  点击次数:

天 津 商 业 大 学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国资处〔2019-2020学年 第2学期〕  16

 

关于开展2020年度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

为切实做好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天津市教委《市教委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津教委科函﹝2020﹞37号)文件的要求,部署我校2020年度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中心)要强化责任担当,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强化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日常组织,认真组织完成好本次安全隐患的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

二、检查重点

全面落实科研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重点检查:涉及危化品及生物安全的相关场所(特别是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的规范化管理),充分排查和整改科研实验室各类安全隐患。

三、具体工作安排

1. 2020.07.08-07.26   各学院(部、中心)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见附件1),组织开展本部门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的全面排查,对于危险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进行重点检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科研实验室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见附件2),对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并按期复查,形成整改闭环管理。

2. 2020.07.27-07.30    各学院(部、中心)根据自查自纠情况,按照《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模板)》(见附件3),编写自查自纠报告。并于2020年7月30日前将《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及《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邮箱:lxygwh@tjcu.edu.cn

请各学院(部、中心)认真组织开展科研实验室自查自纠工作,并按时报送《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及《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电子版材料。对于无科研实验室的学院(部、中心),请在《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中写明本学院无科研实验室。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

附件2:《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台账》

附件3:《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模板)》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7月8日

 


联系我们
联系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409号
电话:022-26667626,022-26675781
官网:SBC.TJCU.EDU.CN   邮箱:sbc@tjcu.edu.cn



天商实验室

Copyright©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天津商业大学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