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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和寒假及春节期间 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08  点击次数:

天 津 商 业 大 学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国资处〔2019-2020学年 第1学期〕  9 


关于做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和寒假及春节期间

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

    寒假即将来临,请各学院(部)、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寒假及春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充分认识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性,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进一步增强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确保实验室安全工作。请各部门积极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工作,现就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和假期前加强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安全责任,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和实验人员安全教育,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2、各学院实验室做好假前和假期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结合实际立即制定专项方案,组织人员开展全方位排查整改,对于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登记建档,建立台账,做到边查边改、即查即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方案。

3.确保寒假及春节期间实验室关好门窗、切断水电,安保设备正常工作,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的“三防”工作。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高压容器、高温电器设备等的安全管理工作,积极防范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4、各学院(部)、中心对寒假及春节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需贴封条。寒假及春节期间需正常运行的实验室,实验室安全责任人需向学院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经学院(部)、中心行政第一责任人及主管领导同意并签字后,实验室才允许在假期期间正常使用。学院(部)、中心将本单位假期需正常使用的实验室信息整理汇总后填写《XX学院假期正常使用实验室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学院留存一份、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一份。

    5、凡假期期间需要正常运行的实验室必须签订《假期期间实验室正常使用安全承诺书》(见附件2),一式三份,自己留存一份,学院及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各留存一份。假期正常使用但未签订安全承诺书的实验室,一切不良后果由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及使用教师本人共同承担。

    6、寒假及春节期间有学生做实验的,必须有指导教师在现场指导;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必须有两人以上同时进行,必须有相应安全措施。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水、电、气源和门窗,确保实验室安全。

    7、有校外人员需要进入本校实验室做实验的,需要学院(部)、中心批准、登记并在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做备案,通过各学院(部)、中心的实验室技术安全教育考试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做实验。

    8、凡寒假及春节期间使用实验室的学院(部)、中心,要做好实验室安全台帐,并安排有关教师值班,负责师生及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制定假期值班表并报学院(部)、中心备案。各单位值班人员,要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巡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学院(部)、中心及管理部门。

    9、因教学和科研实验需要,寒假及春节期间需通电连续运行的实验设备及装置,须根据仪器运行情况安排人员值守或加强巡视,确保运行安全。

    10、寒假及春节期间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无关的任何活动。

工作安排:

    1.2020年1月7日前   各学院(部)、中心上报寒假及春节期间需要正常运行的实验室申请材料,即附件1:《XX学院假期正常使用实验室信息汇总表》及附件2:《假期期间实验室正常使用安全承诺书》;

    2.2020年1月6日至7日   各学院(部)、中心请安排人员对本部门实验室进行自查及整改,发现隐患问题建立台账及整改方案;

    3.2020年1月8日至10日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进实验室进行危化品安全及卫生环境检查工作。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0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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