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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11  点击次数:


各学院(中心、部):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33号)、《市教委关于公布天津市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名单的通知》(津教政办﹝2019﹞69号)和《市教委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津教高函﹝2019﹞21号)(附件1)精神,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准备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主体及范围

(一)认定主体:原则上从我市高校“天津市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中遴选认定;申报马克思主义理论项目可以不受此限制。

(二)认定的学科专业范围:法学类、马克思理论类、教育学类、体育学类、文学类、历史学类、物理学类、化学类、电气类、土木类、矿业类、航空航天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建筑类、植物类、动物类、基础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类、医学技术类、经济管理类、艺术学类等26个类别,具体项目分类范围所涵盖的专业见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对应专业表(见附件1).

二、申报指标

各学院、项目负责人对应2019年度所涉及类别,原则上每个类别限报1项。请各学院认真对照教育部、市教委关于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要求、注意事项,认真遴选,择优推荐。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能力强,师德好,积极投身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教学改革。项目团队组成结构合理、人员稳定,须保障线上线下教学应用正常有序运行。

(二)申报项目应为高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符合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要求。凡涉及国家保密要求的项目均不能申报。

(三)申报项目应是面向实验教学培养目标,针对实物实验安全性差、难以实现、成本高昂、时空限制等方面原因不便开展的实验教学任务。项目应实现实验核心要素,项目的仿真度应着力于还原真实实验的教学要求、实验原理、操作环境及互动感受。

(四)申报项目应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且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原则上不少于两个学期的实际教学应用。

(五)申报项目的实验教学设计须具有原创性。仅拥有实验软件系统使用权的项目,或者购买实验软件系统使用的,不在申报范围内。

(六)项目所属学校须对本实验项目全部内容独有或共有著作权,并确保项目内容及使用项目内容的行为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为保障获得认定后的共享服务工作,共有著作权的项目须经全部共有方同意,在项目获得认定后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免费共享及进行其他符合项目需求的使用。建议学校进行与项目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登记。

(七)申报项目的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保持链接畅通;应确保在承诺并发数以内的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八)申报项目须按照《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技术接口规范(2018版)》(可在“工作网”下载)要求,在申报期间与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台—实验空间(www.ilab-x.com)完成相关数据接口联通。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

1.文本材料。《2019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八份;《申报表》word(office2003)版本文件1个,文件命名规则: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

2.视频材料。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教学引导视频。简介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特色、技术手段和应用情况等:教学引导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的实验目的、实验要求、操作流程等。项目简介与教学引导视频技术要求文档可在“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工作网(shenbao.ilab-x.com)”(以下简称“工作网”)下载。文件名命名规则为: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mp4;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教学引导视频.mp4;

以上3个电子文件组成1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规则为:XXXX(学院)-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二)材料提交要求

在确定拟申报的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前,学校将进行校内公示,并审核实验教学项目的内容是否符合申报要求和注意事项、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教学纪律要求等。请各学院、项目负责人于8月26日前将《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签字的《申报表》(一式八份)及视频等电子文件报送资产设备管理处。

五、项目推荐

市教委将对学校申报的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向教育部推荐2019年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六、申报管理及注意事项

各学院、项目负责人配合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委文件要求,做好项目申报、持续改进、持续开放服务及持续监管等工作。

 

 

联系人:韩晓敏 26675781

 

 

 

教务处

资产设备管理处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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