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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季、端午节前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7  点击次数:

各学院(部)、中心:

临近期末,正逢毕业生离校,进出实验室人员流动性大,为做好学生毕业离校前实验室安全工作,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责任意识,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请各学院(部)、中心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

实验室是师生进行实验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场所,拥有大量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是学校的重点督察部位。各学院(部)、中心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充分认识实验室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加强对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领导,克服麻痹松懈的思想,强化安全意识,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

二、明确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

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实验用房的安全责任人为本实验室安全直接责任人,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实验室安全各项管理制度,细化分工,落实到人,不断强化实验室安全“人人有责”的理念。

三、扎实抓好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

要以实验室为基础,开展形式多样的、有针对性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切实将实验室安全教育纳入教学科研内容中。学生进入实验室前,指导老师应及时告知学生实验室安全注意事项,如本实验室防火、防爆情况、消防器材配置情况及使用方法等本实验室专有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强化全体师生的安全责任意识。

四、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工作

各实验室对本实验使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要保证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以及“五双”管理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的管理制度。对于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要严格按照《天津商业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进行采购、保管、使用、报废。

五、加强实验室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

对实验室用压力容器、气瓶等特种设备要严加管理,落实相应的保护措施,建立技术档案,张贴相应危险标识,实验操作过程中不得离人,严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六、加强实验室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

对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及固体废弃物要严格规范化管理,严禁向下水口倾倒实验废液,严禁实验室固体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针对本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弃物要按规定存放待学校进行统一进行回收并交由有资质公司处理。

七、加强危险类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加强实验室用机械加工类设备,高温、高速、高压、强磁、低温等危险性设备的规范化使用管理工作,加强危险性设备的防护及实验学生的个人防护,张贴警示标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八、加强实验室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实验室的电器设备及线路布设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用电规程和设备的要求实施,禁止超负荷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墙上电源未经允许,不得拆装、改线。下班时检查电、气闸阀是否关闭,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九、其他

1.严禁在实验楼内吸烟;

2.严禁在实验室内做饭;

3.严禁在实验室内及楼道内的消防通道堆放杂物;

4.严禁学生实验中关闭消防安全门;

5.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实验;

6.严禁在实验进行中擅自离开实验室;

7.严禁不佩戴防护用具进行实验;

8.严禁违规购买实验室用危险化学品;

工作安排:

06月07日-13日 学院自查:各学院结合自身实际,组织相关人员对实验室开展安全隐患自查整改。

06月14日-15日 学校检查:资产设备管理处督导组进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

资产设备管理处

2018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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