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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新学期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8  点击次数:

各学院(部、中心):

为了切实保证新学期实验室安全,保证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特通知如下:

一、学校要求各学院(部、中心)认真学习、贯彻《天津商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天津商业大学实验室规则》、《天津商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守则》、《天津商业大学学生实验守则》等系列实验室安全规定(具体参见津商大校发[2013]44-64),根据实验教学中心具体情况认真修订、完善相应的实施办法或细则,并组织实施。同时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意识,及时发现实验室管理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继续做好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工作,不断提高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水平。

二、各学院(部、中心)、实验室的领导要组织相关人员对实验室安全、卫生和仪器设备运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实验室的电、水、气、易燃易爆、易制毒、易制爆、压力容器等与实验室安全相关内容全面排查,同时对每台仪器设备进行检测,确保本学期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发现仪器设备问题上报资产设备管理处,并及时进行维修保养,同时做好检查记录的备案。针对大型仪器设备及时做好操作规程上墙工作。

三、各学院(部、中心)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与自身特点,采取适合本部门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培训的方式与方法,加强对师生(特别是新任职教师、新入学的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列出本学期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与安排,并严格按计划落实,所有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与落实情况的相关材料由各部门存档、备查。

四、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及实验室安全督导对实验室的安全进行检查,并将检查反馈至学院。

五、工作安排:

1、2019年2月28日-3月3日 各学院(部、中心)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

2、2019年3月4日-8日 资产设备管理处督导组进实验室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

请各学院(部、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迅速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落实工作,确保实验室的安全运行。

资产设备管理处

2019年0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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