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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验室危险废物统一回收处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1  点击次数:

各学院(部)、中心:

为加强我校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规范危险废物回收处置,防止实验室安全环保事故发生。根据《天津商业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资产设备管理处对学校各教学、科研实验室产生的废液及固体危险废物进行统一回收,并交由有资质的环保公司进行处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处置范围:

本次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范围为实验室废液、试剂空瓶、生物废弃针头锐器、塑料管等。

二、回收要求:

1.各学院(部)、中心有危险废物需要回收的教师请详细填写《实验室危险废物转移计划联单》(见附件);各学院(部)、中心请汇总本学院教师《实验室危险废物转移计划联单》编号、并汇总学院教师转移计划,详细填写《XX学院实验室危险废物转移计划汇总表》(见附件)。以上表格均需盖院章,且一式三份,学院留存一份、资产设备管理处留存两份。请于12月19日前上报将以上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xygwh@tjcu.edu.cn,纸质版交资产设备管理处。

2.对于废液,请在废液桶明显位置粘贴标签(见附件),废液只能为无机废液或有机废液,请详细填写主要成分、浓度、PH值、教师工号、楼号房间号,且废液桶必须带内盖,无内盖接收人员将拒绝接收。教师工号是以备处理危险废物遇到问题时可以联系到使用教师。

3.对于实验使用后的空试剂瓶请务必保证瓶子为空,没有剩余试剂残留。对于空试剂瓶请将玻璃试剂瓶与塑料试剂瓶分开放置。

4.对于实验室产生的生物废弃针头锐器、塑料管等请用医用塑料袋分袋放置。

三、时间安排:

2018年12月11日-12月19日 网上申报废液回收。教师填写《实验室危险废物转移计划联单》,各学院(部)、中心填写《XX学院实验室危险废物转移计划汇总表》。

2018年12月19日前 《实验室危险废物转移计划联单》、《XX学院实验室危险废物转移计划汇总表》电子版发邮箱,纸质版材料交资产设备管理处。

2018年12月24日-28日 资产设备管理处安排人员根据上报材料进学院回收;

如有疑问,请联系:高文红,电话:022-26662183

附件:危险废物转移计划联单-学院汇总表-危废标签

资产设备管理处

2018年12月11日

危废废物转移计划联单--学院汇总表--危废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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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2-26667626,022-26675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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